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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受访专家指出,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通过制度性安排继续巩固各类改革举措带来的积极成效,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增值税立法将为各类经营主体送上“定心丸”。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保证我国税收收入稳定、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1—11月全国增值税收入61237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7.8%。
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开征增值税。此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9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调研及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增值税法(送审稿)》。
2022年,司法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送审稿的基础上形成了《增值税法(草案)》。2022年12月,《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此后,在《增值税法(草案)》二审稿基础上,经过再次完善,增值税法最终在2024年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此次增值税立法,按照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的原则进行,但这种‘平移’并不简单。”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增值税改革,通过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通过增值税立法巩固各类改革举措带来的积极成效,将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税制预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孙鲲鹏看来,为了将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此次增值税法还将有诸多调整之处,具体内容有待增值税法全文披露。
值得一提的时,本次审议通过的增值税法将在2026年1月1日实施,期间还给涉税主体一年的调整期。对此孙鲲鹏指出,为法律生效预留一定时间是立法的惯用做法,也是为了给各级税务部门和经营主体留有调整空间。涉税相关方应该尽可能做好对新出台税法的学习跟进,做好业务调整和对接。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