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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公告,多名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期:2024-10-28     来源:凤凰网财经资讯    浏览:44    
核心提示: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10月28日,ST锦港发布公告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被锦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告显示,10月27日,ST锦港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0月28日,ST锦港发布公告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被锦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公告显示,10月27日,ST锦港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ST锦港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另据同日公告,该公司已于10月27日收到刘辉的辞职报告,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曾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去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锦港立案。今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8年至2021年,ST锦港通过与7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4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合计超86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公司和6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拟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

这6名高管包括: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其中,徐健、刘辉还被拟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仍未披露2024年半年报

资料显示,作为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ST锦港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油品化工品类(原油、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大宗散杂货(煤炭、粮食、矿石)及其他散杂货类(钢材、化肥、氧化铝等)货物的装卸、运输、堆存、仓储等港口物流服务。

由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ST锦港已于9月2日开市起停牌。根据规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ST锦港仍未披露2024年半年报数据。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亿元,同比下降43%;归母净利润为0.22亿元,同比下降14%。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9.6万户。

停牌前,ST锦港每股报1.47元,年内下跌超48%,总市值为29亿元。

原文链接:http://www.dh338.com/redian/436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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