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依法开展保险公估业务,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第一款、《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
小财蜂AI快讯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依法开展保险公估业务,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第一款、《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