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的讲话要点如下: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
保险资金天然具有耐心资本的属性。 近年来,我们陆续发布系列监管政策,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取消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资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公司发挥价值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到目前,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8万亿元,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 此外,经国务院同意,我们推动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目前试点基金运行良好。后续,我们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试点,持续加力资本市场投资。
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
到8月末,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大类资产整体配置稳健均衡,总体风险可控。
向科技类企业投资超过6000亿元
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比较多元,包括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管产品、信托计划、未上市企业股权、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私募基金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登记规模超过1.7万亿元,支持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规模近7500亿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产品登记规模超过4300亿元。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保险资金通过上市公司股票、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向科技类企业投资超过6000亿元。
此外,保险资金还持续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支持,在高速公路、地铁建设、冷链物流、航空运输等领域,投资形成了一批典型项目。
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跨期财务规划服务
“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目的是通过简单通俗的名称,增进人民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功能作用的了解,着力打造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商保年金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在第三支柱中更好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会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鼓励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长期资金管理等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
在个人养老金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坚持普惠、便民的原则,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特别是要提高投保的便利度。在产品的形态上,支持保险公司创设简明易懂、安全稳健、收益方式灵活的新型产品,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风险偏好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鼓励保险公司加快产品转型,发展浮动收益型产品,通过“人身保障+保证利益+浮动收益”这样的多功能设计, 提升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人身保障和财务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稳定性,让客户与保险公司互利共赢,实现客户安心、公司靠谱、行业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