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间, 中晟高科公告称,公司 拟出售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的股权,确定交易对方为 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祥投资)。
公告称,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泷祥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许汉祥,系中晟高科的原实控人,当前是中晟高科的第二大股东。
中晟高科依靠润滑油业务起家,但近年来该业务持续亏损。通过上述交易,中晟高科可以剥离亏损资产,而其原实控人将再次掌控润滑油业务。
原实控人拟接盘
当前为第二大股东
据悉,中晟高科此次交易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而在首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内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泷祥投资, 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4.57亿元。
股权穿透可见,许汉祥是泷祥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80%的份额。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许汉祥是中晟高科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8.26%。
中晟高科公告称,许汉祥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开信息显示,许汉祥是中晟高科的创始人和前实控人,此前带领中晟高科在深交所上市,在2019年向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旗下公司出让了控制权。
如今,许汉祥看上的中晟新材,系中晟高科润滑油业务的经营主体。此前,许汉祥掌控中晟高科时,长期专注发展润滑油业务。
这意味着,许汉祥有意借助此次交易,再次掌控中晟高科的润滑油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中晟新材是国内工业润滑油产品的生产商之一,产品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机械设备、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获得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
此外,泷祥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者系东吴证券全资子公司,最终实控人为苏州市财政局。
满足两项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中晟高科拟剥离亏损资产
中晟高科公告显示,公司此次拟出售中晟新材100%的股权,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两项标准。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相关交易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三项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分别涉及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
具体来看,标的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比例要超过50%,并且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营业收入要超过5000万元。
按照2023年度财务数据计算,中晟新材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中晟高科对应会计科目的比例分别为34.61%、104.06%、61.54%。
中晟新材系中晟高科的重要子公司,为何会被中晟高科剥离?
对此,中晟高科称是为了减少润滑油业务带来的亏损。近年来,中晟新材作为中晟高科润滑油业务的经营主体,竞争力逐步减弱,毛利率已由2015年的16.70%下滑至2023年的1.21%。
同时,中晟新材在近年来持续亏损,经营情况未有明显改善迹象。
容诚所出具《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前8月,中晟新材的净利润分别为-2922.35万元、-4053.71万元、-2611.80万元。
图为:中晟新材部分财务数据
中晟高科方面称,中晟新材近年来的业绩对公司业绩持续造成大幅度的拖累。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前8月,中晟高科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38.57万元、-1.55亿元和-3176.74万元。
图为:中晟高科部分财务数据
中晟高科介绍,近年来,公司润滑油业务受行业竞争激烈、基础油价格高企、行业增速较低等因素影响,持续亏损且未有明显改善迹象。
中晟高科聚焦环保业务
仍需应对业务波动
中晟高科称,公司完成此次交易后可以剥离低效资产,并获得现金对价,将增厚营运资金储备便于拓展新业务,并且聚焦环保业务发展。
目前,中晟高科实行润滑油与环保双主业运行模式。其中,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是中晟高科环保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土壤修复、环境工程EPC及环境咨询服务等。
为了获取银行贷款, 中晟高科此前已经质押了所持有的中晟环境70%股权。
中晟高科公告称,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中晟环境70%的股权可能面临被银行处置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中晟高科的环保业务出现了业绩波动。2023年,中晟高科的营业收入为6.17亿元,同比下降14.50%,主要是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29%所致。
此外,中晟高科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1.54亿元,亏损额明显高于2022年,主要原因包含中晟环境2023年的新增订单量下滑,导致环保收入减少,营业利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