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消费者购买了不同日期的门票但都收到了票 受访者供图 歌迷买票想要连续看几天演唱会怎么就不行了呢?12月26日,南京市民梁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求助,她购买了12月30日和12月31日两天的陈奕迅广州站演唱会门票,但是12月31日的门票被强制退票了,平台客服给她的解释是“六场演出只能看一场”,这样的解释令人费解。
令人迷惑的出票
购买不同日期的演唱会门票,为什么被退票?
根据官方公开信息,陈奕迅广州站演唱会将于2023年12月29日-31日至2024年1月5-7日在广州宝能观致中心举办,共演出六场,实名制观演,实行一证一票制。
11月15日演出项目开票后,梁女士在猫眼购买了12月31日的门票,显示购票成功。为能多看几场演出,梁女士还委托朋友帮忙在其他平台购买了12月30日的票。现在演出开场在即,30日演出的门票已顺利出票了,但猫眼客服却于23日联系梁女士,告知她存在“同一身份证信息购买同一演出场次,无法正常出票。”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有两种,要么退票款,要么更换观演人。这让梁女士觉得很离谱:“实名制观演,我更换观演人信息,那我就不能看了呀,我要不是自己想看干嘛买呢?”
梁女士联系了猫眼的客服,最初客服表示:“陈奕迅演唱会的票,六场当中咱们已经有过一场了,如果说再买一场的话,就没办法再次观演了。”
在购票平台上发布的票务须知中,写明的是“请勿使用同一观演人身份证件信息在多个官方购票平台购买同场次门票,若使用同一观演人证件信息在多个官方购票平台购买同场次门票,由此出现重复订单无效、强制退票、收取退票手续费、过期不可退票和无法入场等情况,由购票人及观演人自行承担损失。”这一点很好理解,也就是一个证件一个演出场次只能买一张门票,但是票务须知中并没有说陈奕迅这六场演唱会只能买一场。梁女士认为,从购票的界面来看,所谓的“场次”是按照日期的,比如12月30日的演出是广州站演出的一场,12月31日的演出则是广州站演出的另一场,同一个人想要买两天演出的门票并不冲突。
在梁女士与客服的沟通中,客服反复让梁女士核实自己的购票信息,对于梁女士提出的“场次”到底什么定义的问题则以“具体情况以项目显示页面为准”来应付。梁女士最后一次与客服的沟通依旧是“等待回复”,但客服也承认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还有待确认。
梁女士透露,目前已有六十余位消费者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并开始了维权。在与更多消费者联系了解情况后记者发现,这场演唱会的出票情况相当混乱复杂:有部分消费者遇到的情况和梁女士一样,买了两个不同日期的演唱会门票,被强制退其中一天的票;有的消费者只买到一天的门票,可是也收到了被强制退票的短信;更奇怪的是,还有部分消费者买了两个不同日期的演唱会门票,但是两张门票都收到了。涉及被退票的日期、门票档位也没有规律,有的是更早一天的被退票,有的是更晚一天的,从最贵的看台票到便宜的普通区都有被退的。
连线律师
平台以购买同场次门票为由拒绝出票,有悖于法律
明明是平台显示购票成功,自己买的也是不同日期的演唱会,怎么就要被退掉一场呢?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按照客服所说的“六个场次只能看一场”,那么票务须知中的“同一证件同一场次不能重复购票”就很有可能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消费者买的是同场不同次,也就是说都是广州场,但不是同一次演出。赵良善认为, 平台的购票须知是声明,是格式条款,若消费者与平台对同场次的理解产生分歧,依据《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具体到本事件,消费者购买的不同天数的演唱会门票,应理解为不同场次的门票。
赵良善表示,平台以消费者购买同场次的门票为由拒绝出票有悖于法律,平台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出票。如平台还是拒不出票,消费者可继续与平台交涉,先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选择向演唱会举办地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调处;消费者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或者直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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