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关企业在本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探索合理商业模式,带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加快发展。
观点网讯:1月2日消息,上海市经信委等六部门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有关企业在本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探索合理商业模式,带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加快发展。
“示范应用联合体”应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对应车型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任务,车辆及其零部件应满足《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在上海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车辆运行数据按照相关标准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
此外,据此前上海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提及,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应用。2025年底前,对纳入国家相关奖励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且车辆配套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符合本市综合评价指标要求,本市给予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资金奖励。
其中,相关车辆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本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由统筹资金安排15万元,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所在区安排5万元。国家奖励资金退出后,统筹资金可以按照原有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示范应用给予奖励,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所在区按照原有比例给予配套奖励。